别让病人带着遗憾离去

别让病人带着遗憾离去

曾经遇过一位太太,丈夫患上肝癌,他们一家人用十年时间在国内与其他家人打争产官司,最终胜诉,沉冤得雪。可惜,丈夫的肝癌已到末期,因为肝衰竭而陷入昏迷,未能回国签署文件,恐「死而有憾」。

她苦苦哀求医生证明丈夫有能力在律师见证下签署法律文件,好让他们一家人取回公道,但医生又怎能因为恻隐之心而违反医疗守则呢?

其实,临终前未能按照自己意愿签署有效法律文件,带着遗憾而离去的病人又岂止他一人呢!现今医学发达,令很多人误以为不论病情多坏,总有转机,加上中国人忌讳讨论死亡,有时会造成「死到临头」而不自知的局面! 要令末期病人在整个治疗当中保持合理期望,真是谈何容易!既

要令病人及家人知道病情的进度而有所准备,又要让病人对治疗抱有希望——这正是每位肿瘤科医生每天要面对的难题!而解决方法,就是医生在不同阶段,因应病人对病情的理解和心理状况,按部就班地调整病人及家人的期望,尽量减低他们心灵所受的打击。

确诊患癌就好像自己的「expiry date」推前了,每天都面对生命倒数的威胁,但相比起意外即时夺去生命,总算有时间为自己、为家人安顿好。其实,我们每天何尝不是面对着种种未知之数?从来都无人可以确切掌握自己的命运。无论是病人还是医生,我们每一天都是赚回来的。共勉之!

撰文:临床肿瘤科专科黄丽珊黄丽珊医生